证监会要求大金重工补充境外上市材料
2025-12-22
中国证监会在2025年12月15日至19日期间,对大金重工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提出补充材料要求。该要求聚焦于公司海外业务合规性,需补充说明国际集装箱船及普通货船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光伏设备制造销售等业务的资质许可情况。
同时,证监会要求核查公司是否持有海洋测绘资质,经营范围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并需详细说明境外子公司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以及境外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进展。
大金重工已于2025年9月29日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华泰国际、招商证券国际为联席保荐人。
同时,证监会要求核查公司是否持有海洋测绘资质,经营范围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并需详细说明境外子公司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以及境外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进展。
大金重工已于2025年9月29日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华泰国际、招商证券国际为联席保荐人。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