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9-10
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沈介良持有的旷达科技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涉及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同时,原实控人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放弃其所持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并作出不谋求控制权、股份减持限制及优先购买权等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并承诺所获股份18个月内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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