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出台董监高持股新规
2025-10-28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董监高及关联人员的股份买卖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制度明确了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以及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敏感时期,董监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同时规定了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等限制。此外,若涉及证券违法违规被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况,也禁止减持股份。该制度旨在防范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强化公司治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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