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4—1法律意见书
2025-08-0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新时达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并且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发行旨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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