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9-1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1,850.7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其控股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海尔智能持股比例将提升至26.83%,表决权比例在表决权委托期内将达42.47%。公司已就控制权稳定性、认购资金来源、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问题作出回复,并披露了相关风险。保荐机构及中介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