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5-09-1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新时达)拟向控股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海尔智能)定向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12.1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海尔智能的持股比例将由10%提升至26.83%,表决权比例在表决权委托期内将达42.47%,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尔集团公司。发行价格为7.99元/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控股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承诺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存在结构化安排或使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律师核查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规,控制权稳定,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无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此外,公司曾发现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及设立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已提起刑事控告,相关经销商已被终止合作,公司已加强内控措施。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