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2025-02-16
2025年2月14日,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新时达股东纪德法、刘丽萍、纪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将获得新时达10%的股份及19.24%的表决权,合计控制29.24%的表决权,成为控股股东。此外,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拟认购新时达定向发行的152,504,097股股票,持股比例将进一步增加。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承诺三年内不转让新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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