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5-08-1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获得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胜诉,要求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0,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逾期利息,被告孙洁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共计619,896元由两被告承担。此判决尚未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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