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会计政策,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的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及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这些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此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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