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2025-05-0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计划以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出具无异议函,有效期为12个月。截至2025年4月30日,万安集团持有公司42.38%的股份,此次发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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