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2024-12-2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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