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06-14
哈尔斯
正面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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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提供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该意见书主要回应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销售费用增长及商业贿赂问题的问询。意见书中详细说明了公司为防止商业贿赂采取的措施,并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同时,销售费用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了自主品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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