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东会决议获法律认可
2025-12-20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律师事务所结论为,本次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律师事务所结论为,本次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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