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2024-12-31
2024年12月30日,仁东控股收到广州中院裁定受理其重整申请,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和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为联合管理人。债权人需在2025年2月5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存在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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