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龙泉股份)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内容合法合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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