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2024-12-2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新疆雪峰科技21%股份,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第四条规定,不涉及重大报批事项,资产权属清晰,无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交易完成后雪峰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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