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3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退休等情形下的离职程序、责任义务、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规定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需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每年不得超过25%;若因擅自离职或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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