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裕同科技)计划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99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和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股票,持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该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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