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股东大会决议获法律意见确认
2025-12-18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和制定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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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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