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因违规占用资金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9-13
华阳集团作为华阳新材控股股东太化集团的托管方,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在2021年4月至6月期间,作为潞化科技控股股东,未经同意通过直接划转方式将潞化科技账户资金11.26亿元划转至自身账户,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导致潞化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存在重大遗漏。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华阳集团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彦清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金融专员樊宗莉处以90万元罚款。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