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发布定期报告管理制度
2025-10-3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流程,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规定了董事、高管、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编制中的职责,要求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定期报告,董事和高管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无故拒绝签署。公司需按时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若无法按期披露,须及时公告原因及延期时间。同时,制度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如净利润大幅波动或净资产为负等情况需提前预告。此外,公司应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在业绩泄露或传闻引发股价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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