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5-06-04
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8,000万元,主要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意见书详细说明了募投项目的协同性、技术转让及合作开发协议、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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