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2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其中多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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