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5-06-0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声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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