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12-19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00万元,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参与认购,且已取得相关审批。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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