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及历次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5-07-0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发布了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广核集团承诺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募投项目为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单台机组容量为1,200兆瓦;陆丰核电站项目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非农用建设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未经批准用地用海等事项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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