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2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法律意见。此次发行已经获得公司内部权力机构及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准,并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亿元,主要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号、6号机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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