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莱美药业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将公司权力机构名称由“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董事长职务,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法律后果及追偿机制;完善股东权利,明确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材料及委托中介机构查阅;强化独立董事职责与独立性要求,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调整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并对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等进行细化。本次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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