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宁:公司已与人保北京分公司就赔偿款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已累计偿还了11,950万元,并已取得人保北京分公司复函,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40,000,000.00 元,于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54,848,301.42元及相应利息
2025-01-07
投资者质疑*ST新宁定增资金优先偿还控股股东借款而非人保赔偿款,认为这可能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回应称已审慎评估并充分考量中小股东利益,因关联借款利率较高且有抵质押措施,目前与人保北京分公司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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