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4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以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部分新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另一部分新规定。此次变更为遵从财政部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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