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十项议案,其中前三大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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