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奥克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收警示函
2026-03-2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因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在2025年11月18日、19日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白银,成交金额合计5,922.75万元,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2026年1月30日才予以披露。董事长朱建民、总经理朱宗将及财务总监刘冬梅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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