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收监管决定书 两项违规被责令改正
2025-11-02
东方日升于2025年11月2日披露公告称,近日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两项违规:一是未及时披露2022年转让宁夏旭宁100%股权后,对方未如期全额归还1.85亿元款项的进展,截至2024年末欠款余额1.06亿元;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对业绩预告等重大事件进行登记。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林海峰、董秘雪山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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