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诉赣州江南宋城侵害商标权终审判决:不侵权
2025-01-10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赣州江南宋城不构成对宋城演艺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撤销了此前浙江高院和杭州中院的胜诉判决,驳回了宋城演艺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件始于2020年,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最高法认为‘江南宋城’标识符合景区传达宋代历史文化信息的惯例。专家认为此判决为文化和旅游领域树立了法律导向。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