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完善治理,发布审计委员会细则
2025-12-1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有效监督管理层,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且设一名具备会计专业人士身份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细则规定了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的事项,例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委员会还将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并定期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此外,审计委员会将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工作,并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等。议事规则要求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且设一名具备会计专业人士身份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细则规定了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的事项,例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委员会还将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并定期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此外,审计委员会将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工作,并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等。议事规则要求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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