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计划向13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20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1%。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授予价格为9.00元/股,业绩考核目标以2025-2027年净利润为指标,分别设定触发值和目标值。该激励计划已获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并履行信息披露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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