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2025—05—06监管函
2025-05-07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刘鹏发出监管函,因其未能履行对通源石油的业绩承诺和回购义务。刘鹏作为一龙恒业原股东,曾承诺2018-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特定金额,但一龙恒业2020年净利润为-19515.77万元,远未达到承诺指标。通源石油因此行使回购权并向法院申请仲裁,要求刘鹏支付回购价款110.86万元,但截至2024年4月22日,刘鹏仍未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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