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年报虚假记载被ST
2025-12-20
福能东方因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根据告知书,子公司大宇精雕通过虚假交易虚增2020年利润约3579.85万元,并在2021年虚减利润约2265.09万元。公司股票自12月23日起复牌并被实施ST,股票简称变更为“ST福能”。
公司表示,涉事子公司大宇精雕已于2024年一季度出售,其业务与公司现有主业无关,不影响日常经营,且本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承诺将对历史违规事项进行积极整改,加强内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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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表示,涉事子公司大宇精雕已于2024年一季度出售,其业务与公司现有主业无关,不影响日常经营,且本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承诺将对历史违规事项进行积极整改,加强内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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