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 规范会议流程
2025-11-14
ST纳川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召集权限(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持股10%以上股东等可召集)、提案与通知要求(临时提案需持股1%以上股东会前10天提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表决规则(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内容,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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