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2025—08—13监管函
2025-08-14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纳新发出监管函,指出其在持有聚光科技股份比例变动时未能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且在多次信息披露中存在不准确的情况,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交易所要求其整改并合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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