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获准注销25万份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2025-12-1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的必要批准和授权,且因行权期已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注销未行权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的必要批准和授权,且因行权期已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注销未行权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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