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正本
2025-02-26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确定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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