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7-18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林萍女士将其持有的77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49.86%,占公司总股本的1.76%。解除质押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质权人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陈晓和林萍合计持有公司42.09%的股份,其中陈晓累计质押4,7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7.87%,占公司总股本的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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