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其中首次授予960万股,预留240万股。激励对象共计216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关联人。该激励计划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内部公示等程序。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计划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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