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公司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25-01-07
ST浩丰公司已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更新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目前不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将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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