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出台董监高持股管理新规
2025-10-2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规范。制度明确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和时间窗口,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以及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同时规定了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并要求相关人员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该制度旨在防范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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