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开、召集、提案、表决和会议记录等流程。规则强调了股东权利保障、会议程序合法性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并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均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且在一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还将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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