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9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主要涉及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均同意此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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