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5-09-0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确认广生堂主体资格合法,本次发行已获有效批准和授权,具备实质条件,不存在影响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广生中霖实施创新药研发项目具备合理性,募集资金用途明确,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限制或淘汰类行业,相关备案及环评手续正在办理或已完成。公司重大诉讼已执行完毕,未决诉讼涉案金额较小且集中在非主营业务领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具备合理资金用途,质押风险可控,控制权稳定。整体法律意见支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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