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5-02-21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原因是公司在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违规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场地建设,累计金额达4102.07万元,占当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1%,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长陈静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钟红兵因未能勤勉尽责也受到通报批评。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